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辽教办〔2022〕282号)要求和校领导指示,由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牵头,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力资源部、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科技处、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体育教研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共同编制发布《大连医科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学校要求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高质量完成报告的编写。
为保证按时将《报告》报送到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现就撰写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任务
请各部门认真研究《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附件1)及《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附件2),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认真梳理2021-2022学年服务和保障本科教学工作,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工作规律;应在充分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全面展示本部门的本科教学相关工作。
二、 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1、请相关部门11月9日13:00前上报《报告》撰写工作联系人名单并扫码进群,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在工作群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2、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附件4)撰写《报告》并填写支撑数据表(附件3),撰写格式参考附件5。于11月16日13:00前报送撰写《报告》相关内容和支撑数据表,纸质版经部门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上报至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校部4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y_jxpj@126.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婷婷 杨丽娟
联系电话:86116257
附件:
附件1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pdf
附件2 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doc
附件3 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含分工).xls
附件4 大连医科大学本科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工.doc
附件5 大连医科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格式模板.docx
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9日
编辑:王宇 最后更新:
Copyright (C) Since 2012, IMC, DMU
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编:116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