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促进医学教育改革,加快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联合开展“2023年度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立项工作,现将学校组织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课题设立自由选题项目和命题项目。
1.自由选题项目:要以我国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和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要研究方向,结合实际需要,注重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应用性和实证性研究,鼓励新兴交叉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支持成果开发与推广研究。
课题申报范围、方向及研究领域请参考《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2023年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内容拟定适宜题目。
自由选题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在当年推荐申报的自由选题一般项目中选拔推荐。
2.命题项目:由课题负责人依据当年课题指南命题进行申报,分会择优确定立项。
二、申报条件
1.每项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同一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一项课题;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2项以上(不含2项)的课题研究。
2.自由选题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申请人以往所承担的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必须已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4.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有承担并完成过厅局级以上研究课题的经历。
三、项目经费
本次学会课题研究由申请者自筹经费,并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
四、研究期限
本次课题完成时间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25年12月。届时学会将组织结题验收。不能按时参加结题验收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将按照《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名额
全校10项,为保证学校的申报名额,学校将视申报情况组织先期评审,请各单位严格把控申报质量,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项,基础医学院和附属医院不得超过4项,不受理个人申报。
六、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推荐意见及是否提供经费支持;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2.课题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经查实后,将取消申报资格。
3.本课题申报不收取评审费用。
七、报送与联络
1.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按照申报条件完成单位内初审,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在2023年10月23日8: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jyxm2015@163.com,邮箱主题标注:2023年中华医学会立项+学院+申报数量。
申报材料:《实名课题立项申请书》电子版,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处留白,由学校统一加盖印章;《匿名课题立项申请书》电子版,不得出现姓名、单位等信息;《2023年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学院盖章后提交至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部406室,联系人:汪老师,86110133。
2.学校评审公示后确定拟推荐申报名单,后续平台注册申报等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2023年课题立项指南.doc
附件2.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pdf
附件3. 实名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4.匿名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5.2023年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
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