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不断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者须为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已获得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称号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者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在教育教学及相关研究领域有丰硕的科研成果,以下六项要求中至少符合三项:
(1)本科高校申报者近五年来主持并完成至少1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以上统称国家级项目)在内的国家级项目。
(2)本科高校申报者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C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
(3)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牵头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或以前五名身份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励;
(4)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近五年来的教育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主要领导批示;
(5)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过理论文章1篇以上;
(6)取得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
三、申报专项课题
对中青年骨干采取以研代训方式进行培养,设立中青年骨干专项课题。中青年骨干专项课题与中青年骨干一同申报评审。申报者填写《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2025版)》(见附件1)和《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2025版)》(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请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对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申报人选公开遴选、择优排序,在官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填报《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能申报省教科规划的所有项目(成果和课题),同时追究相关单位管理责任;
3.统一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2025版)》一式一份;《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的实名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单独装订;加盖公章的《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2025版)》一式一份;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也可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4.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包括实名盖公章评审书、匿名评审书、佐证材料,全部转PDF,分别以申报者姓名命名),汇总表为Excel格式,以单位命名,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骨干-部门);
5.报送时间:电子版请于2025年8月15日请报送,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校部406室,汪老师,86110133,邮箱:jyxm2015@163.con。
附件:
附件1:青年科研骨干申报书.docx
附件2:青年科研骨干匿名申报书.docx
附件3:青年科研骨干申报汇总表.xls
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