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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文章 【发布时间: 21-12-16 14:24:57】  【点击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于开展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学改革优秀成果的培育推广,参考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3号)等文件精神,奖励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及研究,强化内涵式发展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根据《大连医科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182021年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同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现将申报及推荐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教师为第一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为大连医科大学的教学成果。反映近年来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在高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主要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重点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新医科建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立德树人、课程思政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教学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创新、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共享、教育教学评价、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基本原则

1、 申报的成果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2、申报的成果应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以本为本,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3、向一线教师倾斜,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从事教学、教学改革研究工作;

4、坚持示范引领,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鼓励协同育人,重在应用推广。

三、申报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基本条件

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成果主要完成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3、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是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

4、成果主要完成人需主持过校级或以上级别的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5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级别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基本标准

申报参评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须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1、创新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在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设计、论证、制定等方面有相应的理论基础,并有所创新。②在教育教学方案实施过程中有所创新;或结合自身特点,在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实践中有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2、科学性。在教育教学方案设计、论证、制定和实施实践过程中或推广应用已有教学成果过程中,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

3、实践性。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时间原则上应当达到4年以上,最低不得少于2年;实践过程应具有持续性。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效益、效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成果应用范围大,受益面广;②在成果实施过程中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如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等;③在成果实施过程中教育工作者自身也在改变或提高,如教育思想的变化、教学效率的提高等;④成果的实施给学校带来管理体制的进步或教育教学管理的改进。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纸质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excel版和盖章后的PDF版);

2、《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纸质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版);

3、《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成果报告》,非匿名版格式见附件3,匿名版格式见附件4),报告可从成果内容(立题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研究与实践内容、是否有支撑项目等)、成果创新点(成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等)、应用情况(成果应用范围、应用程度、实施效果、预期前景等)、成果特色(成果在教育教学改革等)、综合水平(成果已达到的水平)等方面论述,纸质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

4、佐证材料,包括应用证明、证书、宣传、推广等相关佐证材料,需附目录;

5、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 格式)

6、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 10 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 1920*1080 25P 或以上;编码为: H.264 H.264/AVC High ProfileLevel 4.2 或以上;封装格式为: MP4;码流为:不小于 5Mb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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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以申报书(或成果报告、佐证材料、教材、视频)-申报名称-主持人姓名形式命名,一人一个文件夹(以 “申请人姓名+成果名称”命名)提交。

(二)要求

1、各单位在成果申报、推荐过程中应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申报材料应充分翔实,成果应真实有效,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对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及所属单位的责任。我单位将在3月份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列入黑名单

2、成果申报经教研室或相应科室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由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

3、本次教学成果申报材料一律用双面打印。请将每项成果的《申报书》和《成果报告》装订在一起,《佐证材料》单独装订,并装在一个档案袋里,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同时在袋底标明推荐单位(二级学院)、成果名称和主要完成人。电子版《汇总表》以推荐二级学院命名后,与压缩后的《申报书》、《成果报告》和《佐证材料》等作为附件发送指定邮箱。

4、材料报送:

截止日期:所有材料电子版2022年1月6日12:00,主题以“2022教学成果+学院名称+数量”的形式发送至jyxm2015@163.com。纸质版和佐证材料原件请于2022318:30提交至校部406室(盖章版电子版材料可随纸质版材料一并提交)。未经所在单位推荐申报或逾期申报的教学成果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86110133

五、评审与推荐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建校内外评审专家组进行评选。关于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的推荐,学校将按照上级的通知要求,在校级基础上根据上级的限额以120%的比例组织二轮答辩或评审,评审后择优向上级推荐。


 附件:

 附件1-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2: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申报书new.doc

 附件3: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报告new.doc

 附件4: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报告(匿名)new.doc 

 

 

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1216

 

编辑:汪丽聪 最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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