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提高项目研究质量,促进项目研究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按照《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大医发〔2023〕166号)要求,学校对2022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工作要求
(一)一般项目中期检查:
1、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应结合实际,确定检查方式,制订检查方案。
2、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应根据项目研究情况,给出相应的检查结论,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并在部门公布。
3、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
4、对于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应向我处提出撤销申请。
5、项目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如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应向我处提出变更申请。
三、报送材料
1、《2022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报告》(附件2)电子版材料以“主持人姓名+中期检查报告”命名,纸质版由本部门留存备查。
2、2022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一览表(见附件3),纸质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
3、部门中期检查工作总结(加盖公章),纸质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工作总结中要包含部门中期检查工作组成员组成,审查具体时间以及每位工作组成员对每个项目给出的检查结论(附件4)。
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以“部门名称+中期检查”命名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报送指定地点。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中午12:00
报送邮箱:jyxm2015@163.com(邮件主题标注2022年校级中期检查)
报送地点: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部406房间)
联 系 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86110133
附件:
附件1:中期检查范围名单--2022年度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xls
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doc
附件3: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一览表.xls
附件4:大连医科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总结.doc
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