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不断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与水平,本学期继续开展重点教师本科授课活动的监督、检查、评价与指导工作,并协助学校人力资源部做好教师岗位职务晋升评审工作,现请各教学单位申报本学期拟参加重点评教的教师本科生理论授课和实验授课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人员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申报重点评教:
1)依照《大连医科大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修订)》文件要求,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职务,近5年校级督导课堂效果评价全部为90分以上;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职务,近5年校级督导课堂效果评价至少有2次90分以上;申报副教授职务,近5年校级督导课堂效果评价至少有1次90分及以上。未达到以上要求的,均应当申报重点评教。临床学院教师转评教师高级职务的要求同上。
2)承担或拟承担本科生理论授课或实验授课的教师,其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累计未超过2个学期(含临床学院本学期授课教师)。
3)近五年内未接受校级督导评教的本科生授课的教师,尤其是正高职称者。
4)被学生、教师、单位等反映授课有问题的教师,学生评教低于90分或校级督导课堂效果评价单次低于80分的教师。
5)自愿接受校级督导评教的本科生授课的教师。
2.申报内容
将拟申报教师本学期授课信息填入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y_jxpj@126.com,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送校部406室。
3.申报时间:2024年9月25日16:30止。
4.联系人:杨丽娟、王宇 电话:86110196/0133
附件:XX教学单位拟重点评教的教师授课信息汇总表.xls
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