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医首页 | 本站首页   
 
本站搜索
 
 
Quick Menu
快速返回

本站位置: 正文
浏览文章 【发布时间: 24-09-29 10:44:38】  【点击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断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辽教发〔2020〕17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推荐遴选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者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在教育教学及相关研究领域有丰硕的科研成果,以下六项要求中至少符合三项:

1)本科高校申报者主持并完成过1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在内的科研课题;

2)本科高校申报者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C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发表3篇以上论文;

3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牵头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或以前五名身份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励;

4)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近五年来的教育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5)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篇;

6)取得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

申报专项课题

对中青年骨干采取以研代训方式进行培养,设立中青年骨干专项课题,与中青年骨干一同申报评审。申报者填写《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见附件1)和《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匿名)》(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送要求

1.各单位对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申报人选公开遴选、择优排序,在公示无异议后,填报《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能申报省教科规划的所有项目,同时追究相关单位管理责任;

3.统一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一式一份;《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实名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由学校统一加盖公章;《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4.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佐证材料须为PDF形式)和汇总表标注“骨干-部门”后分别发送至指定邮箱;

5.报送时间:2024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校部406室,汪老师,邮箱:jyxm2015@163.con

附件:

 附件1:青年科研骨干申报书.docx

 附件2:青年科研骨干匿名申报书.docx

 附件3:青年科研骨干申报汇总表.xls

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9月28


编辑:汪丽聪 最后更新:

Copyright (C) Since 2012, IMC, DMU

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Designed by network center of DMU. Total Visits:

邮编:116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