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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文章 【发布时间: 24-10-23 10:54:31】  【点击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于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项目研究质量,促进项目研究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按照《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大医发〔2023166号)要求,学校对2023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工作要求

1.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应结合实际,确定检查方式,制订检查方案。

2.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应根据项目研究情况,给出相应的检查结论,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并在部门公布。

3.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

4.对于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应向我处提出撤销申请。

5.项目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如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应向我处提出变更申请。

三、报送材料

1.《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报告》(附件2)电子版材料以“主持人姓名+中期检查报告”命名,纸质版由本部门留存备查。

2.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一览表(见附件3),纸质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

3.部门中期检查工作总结(加盖公章),纸质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工作总结中要包含部门中期检查工作组成员组成,审查具体时间以及每位工作组成员对每个项目给出的检查结论(附件4)。

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以“部门名称+中期检查”命名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报送指定地点。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截止时间:20241122日报送邮箱:jyxm2015@163.com(邮件主题标注2022年校级中期检查)

报送地点: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部406房间)

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86110133

附件

 附件1 中期范围名单.xlsx

 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doc

 附件3: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一览表.xls

 附件4:大连医科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总结.doc

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1023


编辑:汪丽聪 最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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