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与全校处级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听课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为推动本科教学工作高质量开展,及时了解学校新学期教学运行状态,本学期继续实施领导干部教学督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
学校领导、全校处级干部、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二、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重点督察第一教学周周一至周三(3月9日-11日)本科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
第二阶段:日常随机督察本科教学准备、教学秩序、教学保障及教学实际开展情况。按照辽宁省和学校相关要求,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每学期听课至少10次,其他校、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至少3次。学院(系、部)院长、书记每学期听课至少6次,主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至少10次。一般1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
三、工作要求与流程
1.参照“大连医科大学教学质量管理系统”评教问卷的相关指标内容进行教学督察。
2.重点围绕各自教学保障与管理服务的职能职责,深入督察本科教学的教风学风、教学秩序、教学管理、教学设备、后勤保障等情况。
3.请领导干部任选第一教学周周一至周三(3月9日-11日)第一节至第八节课程,每人至少听课1学时,并在听课后4小时内,登录“大连医科大学教学质量管理系统”提交评教问卷,填写督察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①校本部领导通过“今日校园”APP→“教学质量管理系统”→“本科生”,点击“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无需输入账号密码)
②附属医院领导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或登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首页→“教学质量管理系统”(系统账号为教务工号,初始密码为 Dmu 加工号)。进入系统后,点击“领导听课”;通过右上方的搜索按钮,查找相应课程;点击课程进入“课程明细”;选择“教学督察听课”,完成问卷评价。

4.在新学期的第一教学周内,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汇总全校领导干部选课、听课情况以及发现问题与建议,并反馈给各相关职能部门与教学单位。
5.在新学期的第二教学周内,相关教学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重要问题将由学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并发布教学督察通报。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杨丽娟(联系电话:86110196)。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