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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文章 【发布时间: 26-03-17 10:36:55】  【点击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系:

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评价授课教师既是学生的基本权利,也是义务。学生评教既可使学校全面掌握课堂教学实效,又对教师优化教学方法、提升授课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按照《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大医发〔2021〕130号)文件精神,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与对象

评教主体: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评教对象:本学期承担本科授课任务所有任课教师

二、评教时间

2026年3月1日—2026年8月30日

三、评教方式

(一)由授课教师发起学生现场评教

1.教师登录今日校园→教学质量管理系统→本科生→学生评教码,即可产生评教二维码,截图后放在授课最后一讲的PPT中。(校本部和附属医院所有老师之前学期的使用过的评教二维码均可继续使用,无需替换)。

2.在结课前,授课教师现场向学生发布“学生评教码”二维码,指导学生使用手机扫描、填写评价表并提交(如:同一门课程有多位老师授课,所有老师结课前均需评教;同一位老师讲授多门课程或多个教学班,所有课程、教学班均需评教)。

3.教师可登录教学质量管理系统查看评教参评率(本科生→学生评价结果→按教学班→教学班)。

(二)教学质量管理系统登录方式

1.教师登录方式

校本部教师:通过“今日校园”APP→教学质量管理系统→本科生→点击“统一身份认证”,即可登录,无需输入账号密码;

第一、第二临床学院教师、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等教师: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账号为五位数字教务工号,密码为Dmu加教务工号。

2.学生登录方式

学生扫描教师发布的“学生评教码”即可登录。如果不能登录,可进入“今日校园”APP→“教学质量管理系统”→统一身份认证(无需输入账号密码)→进行评教,学生评教教程见附件1。

四、评教要求

1.请各院、部、系通知本学期承担本科授课任务所有任课教师按照教学进度向学生发起课堂评教,并要求学生坚持“尊重老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当场完成评教。

2.请任课教师在发布评教任务后及时查看学生参评率,确保学生评教率达100%。

3.请各院系加强学生宣传,对拒评、代评、恶意评教的学生,一经核实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电话:86110196 邮箱:dy_jxpj@126.com

附件:

附件1:学生评教教程.pdf

编辑:杨丽娟 最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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