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不断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本学期继续开展重点教师本科授课活动的监督、检查、评价与指导工作,并协助人事处做好教师岗位职务晋升评审工作,现请各教学单位申报本学期拟参加重点评教的教师本科生理论授课和实验授课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人员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申报重点评教:
1)依照《大连医科大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修订)》文件要求,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职务,近3年校级督导课堂效果评价平均分为90分以上。未达到以上要求的,应申报重点评教。临床学院教师转评教师高级职务的要求同上。
2)承担或拟承担本科生理论授课或实验授课的教师,其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累计未超过2个学期(含临床学院本学期授课教师)。
3)近五年内未接受校级督导评教的本科生授课的教师,包括正高职称者。
4)被学生、教师、单位等反映授课有问题的教师,学生评教低于90分或校级督导课堂效果评价单次低于80分的教师。
5)自愿接受校级督导评教的本科生授课的教师。
6)学院新开设课程需由教研室统一申报对该课程的重点评教。
2.申报内容
将拟申报教师本学期授课信息填入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y_jxpj@126.com,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送校部207室。
3.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6:30。
4.联系人:杨丽娟 电话:86110196
-附件:XX教学单位申报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拟重点评教的教师及课程信息汇总表.xls